产品介绍
防火玻璃非承重墙,由防火玻璃、镶嵌框架和防火密封材料组成,在一定时间内,满足耐火稳定性、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非承重隔墙。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按耐火极限分为四个等级,即Ⅰ级(1小时)、Ⅱ级(0.75小时)、Ⅲ级(0.5小时)、Ⅳ级(0.25小时)。
新的《建筑设计防火规定》GB50016-2014中规定:“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:采用防火隔墙时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.0h;采用防护玻璃隔墙时,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.0h。”
执行标准
GA 97-1995《防火玻璃非承重墙通用技术条件》
CNCA-C18-02:2014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防护产品》
CCCF-HZFH-02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火灾防护产品 建筑耐火构件产品》
技术要求
1. 防火玻璃非承重墙表面不允许有压抗及明显的凹凸、空洞等缺陷;其表面应做防锈处理,涂层应均匀,不得有斑驳、流淌等现象;
2. 产品适用于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中的5.3.2;5.3.6;6.2.5条款。
产品优点
1. 玻璃连同框架能满足1.0h耐火稳定性、完整性和隔热性;
2. 具有防火、隔烟、阻挡高温的特殊功能;
3. 产品高档、简洁、通透性好;
4. 选用隔热型防火玻璃,无需加自动水喷淋系统。